关于城市中工人工资,历来众说纷纭,尤以最低工资问题是一个焦点,张五常前辈认为存在一个下限,即农业产出,不可谓没有道理。但时过境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个下限也在出现某些不周全之处,因此我认为可能存在两个下限。
先说结论,第一个下限仍是农业产出无疑,而第二个下限略微复杂一点,应是外卖骑手这种几无门槛的三产岗位收入减去社会风俗造成的制度费用的剩余收入。
一点点来梳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人口逐渐趋于自由流动,其中应该主要体现便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他们由农村到城市为了寻找一份更高的收入与工资,尤其在初期,他们组成了城市低收入工人的主体,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当城市工人岗位的收入还不及农民的农业产出收入时,他们便会选择离开城市,回到乡村,这种民工返乡潮是出现过的。因此,这个下限是合理的,符合现实的,也即工人工资≥农业产出,这也是张前辈的观点。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低收入工人的组成不仅是农民工,城市家庭出身的也在增多,而他们是没法转农的,因为没有自己的田地可种。此外便是三产服务业在发展,一些几乎无门槛的行业诸如外卖骑手也在涌现,那么势必要考量三产的低工资与工人的低工资之间的关系。
就业者可以在二三产的低端岗位互相进入的情况下,无疑两者理应互为下限,其道理与上文二产工资下限同理,只是一产收入为农业产出难以调整,故单方面强调为工业工资下限。而若有一方工资明显高于另一方,例如二产明显高于三产,则在可转业、无门槛的情况下,劳动者会选择转业而使最低工资逐渐趋同。
所以两者互为下限,直至趋同是合乎逻辑的,但有时并不完全合于现实。
其中缘由大约是忽略了风俗习惯招致的制度费用,诸如美团骑手这等职业收入不算太低,但是诸多风俗习惯中视作非正经的职业或不算什么拿得出手的职业,面上无光。而这显然便是负的效用了,若把这算入其中恐怕便大致相等了,换言之,这便是差额值所在。即,工人工资≈骑手收入-制度费用。
而其他一些低端的服务业由于数十年的发展,这种制度费用已经逐渐降低,对于职业的偏见也逐渐下降,故其收入也较为接近于低端工业收入,寥寥数千而已,不及骑手,亦可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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